分卷阅读7

好久没见到她们了。

那天以后,班里的女生就给我取了一个外号,叫十秒男。哈哈,然后每天放学班里的女生们就把我拖拽着进了女厕所,然后玩弄我十四岁的生殖器,那时候她们都觉得这没有什么,不过时同学间的玩笑而已,可笑的事,我也这么以为,一直到高中,到大学,到现在才明白那时候我们做的都是什么糟糕的事情。讲真的,我偶尔也会意淫在同学聚会上那些女生再把我带进女厕所然后给我打手枪的情节,不过她们看到我现在这张脸应该再也没有任何性致了吧。是我活该。

害,我前面说过我讨厌兜售忧郁的人,但我在这里就是在做同样的事情,表演自己的痛苦,贩卖我童年的伤痕,好吧。我讨厌自己。或者应该说,每个人都多多少少地讨厌自己。我不是一个坏人,也不是一个好人,我是一个不知道是什么的人。这就好像感到悲伤是一件好事,好过在苦难面前没有感情。做一个坏人也好过做一个什么都不是的人,什么都没法成为的人,也许你会觉得我在怨天尤人,如果你在我的位置上,你就不会这么说了。我也因此憎恨那些同情我,想要叫我学好的,走上人生正路的亲戚朋友。

我想到了安德烈纪德的一句话:不要有同情心,要有爱心。但爱心在我们这代人身上是失传的艺术。行啊吧,那你就做正人君子,来纠正我的错误的认识吧,告诉我有价值的人生应该是怎么样的吧。你们自己也不是深陷低俗的享乐和忧伤的泥潭不能自拔么。我有罪,我承认我的罪过,但我不想让你们这群有罪的世人坐在陪审团的座位上给我定罪,我就是讨厌这点,就像聂赫留朵夫那样,但聂赫留朵夫比我好多了。他有钱,是贵族,敢于用实际行动去赎自己以前犯下的罪,我算什么东西呢?

害,还是不能读太多的小说,书读多了就老是这样,从文学人物的身上来找自己的影子,但影子终究是影子。话说回来,我的专业就是西方文学。他妈的不读书就很难办了。所以我把我的堕落归结到阴差阳错地多读了几本文学书上。我想这应该是合理的。





8

星期五晚上,我坐上了地铁,想着去市中心散步。

咱就是说,每次心里不舒服的时候,就都会去市中心散步,看一看这座光怪陆离的城市和许多来去匆匆的苦闷的人,我的心会好受很多。

春天的夜晚天气不热,晚上还要穿一件外套,明天是周六,鲁迅公园门口,路上的人比平时要多,那些傻逼平时都不知道去了哪里,一到周五就乌央乌央地涌上街道,疲惫地装疯卖傻之后再疲惫地入睡,过完庸俗且无药可救的一生。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有棱有角的鲁迅的坐在石头的椅子上抽着烟看着远方,几十年来都是这样子。

天色倏地暗下来,天的一角暗红压过了深蓝,然后整片天空都泛着暗淡的红色,在红色的夜空下,我看见一个老妈妈牵着小女孩的手,小女孩手里捧着一个笼子,走了看,才发现那里面是一只金黄的雏鸡,小小的,暖暖地,小女孩打开透明的塑料笼子,把雏鸡放在手心里,看着妈妈,笑得合不拢嘴。真好,我小时候妈妈也给我买过这样的小鸡,我一直盼望着它可以长大,长成一只公鸡,长到小狗那么大,然后我每天和它去散步……

“妈妈,小黄鸡吃什么呀?”那个小女孩用幼稚的语气问。

“小黄鸡吃小米粒,或者鸡饲料。”那个妈妈的口语不想本地人,应该也是别的地方来城市打工的。

“那,妈妈,我可以喂它吃我的雪糕吗?”

“随你的便,唉,走路看路,红灯停。”

母女俩在路口停了下来,正晚高峰,街道上车来车往,我装作也等红灯,自然而然地凑近到那对母女的身边,想看看那只让那女孩如此开心的小雏鸡到底长什么样。那女孩穿着浅蓝色的连衣裙,七八岁的样子,胸部还没发育,凉鞋里的小脚黑黑的,不时还扭动一下小小的脚趾。

小女孩等得不耐烦了,便蹲了下来,痴呆地望着红灯和街道。一辆摩托车呼啸驶过,雏鸡好像受了惊吓,扑棱着被剪掉了的翅膀,从女孩的手里逃脱,出于求生的本能,那小黄鸡摇摇摆摆地向前,走上了马路。

当女孩发现到小鸡不见了的时候,那鸡已经穿过了自行车道的白虚线,女孩挣扎着想要冲向前去,却被一辆自行车挡在眼前。

“小姑娘不要命啦?”

骑车的大爷骂了一句,但那女孩的目光直勾勾地看着机动车道上的她的雏鸡。

我看着黑色马路上的那个黄色的小生物,顿时觉得我应该一个箭步冲上前去,挡住疾驰的车流,救下小鸡,把它交还到女孩的手中,然后那女孩忧伤的笑脸遍顿时转忧为喜,一边抚摸着它死里逃生的小黄鸡,一边感谢我,她的妈妈也会因为我帮助了她的女儿而感到高兴,也去她会请我去她们家喝杯水,吃顿饭,然后那个妈妈便开始讲述她的故事,也去她的男人因为喝酒赌博,把家里的家产败光,母女俩抛弃他而去,两人来到这座城市,母亲白天夜晚不停工作,只为给女儿一个好的教育环境……

然后一阵从远而近的引擎声,伴随着大地的震荡,我回到现实,看到一辆肮脏的土方车驰来,我突然有了不好的预感,果然,两秒后那辆车的轮子就把一分钟前还蜷缩在女孩手心里的小黄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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